商标专利

2011年河南省著名商标
申请应提交的基础材料清单

1、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具备经营许可资质的,提供相关经营许
可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商标证复印件(如有续展、变更、转让等情况的需一并提供;如果
商标在个人名下,让客户立刻办理商标许可备案,许可给他的企业);并在商标证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3、2008、2009、2010年连续三年的经济指标:销售额、纳税额(企业所属行业免税的,提供上级出具的可免税文件)、利润额、市场占有率(提供具体数据及相应报表);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在本省或者全国的销售区域(请罗列大概的省市名称);并从公司2008、2009、2010年连续三年的所有销售合同中选择部分金额较大的合同复印件(每年度最少提供6-10份),并提供相应的发票;
5、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2008、2009、2010年连续三年期间主要的广告合同及相应发票)。电视广告、平面广告、车体广告、网络推广广告等皆可;
6、行业协会出具的贵公司产品在本省同行业中的排序情况(加盖该机

构公章)或相关上级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著名商标推荐函(加盖该机构公章);
7、 该商标使用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产品图片、产品包装、各类广告中出现贵公司或者产品名称的文字资料或照片(复印件),卖场或相关销售场所出现贵公司产品的照片(复印件);
8、 该商标保护情况(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保护情况、争议、
异议、行政处罚决定书、被侵权记录等证明);
9、 各种媒体对于贵公司的正面、积极报道(报纸或杂志的复印件);10、贵公司或品牌所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
11、其他有关材料 (如企业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环境保护及社会公益事业如捐赠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作为参考资料)。

注:如果企业是省政府确定的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科技含量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涉农商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